宣政院什么意思,宣政院的意思及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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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政院的含义及解释

词语:宣政院

【宣政院 】

元代统辖全国佛教事宜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务之机构。由帝师兼领。其职权类于清代之理藩院。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元年(1264)始置,初名总制院,院使秩正二品。当时以胆巴国师之门人任藏语译史之桑哥为总制院使。据元典章可知,其时另有总制院事之官名。至元二十五年(1288)改称宣政院(典自唐朝吐蕃来朝之际,帝每于宣政殿引见之),院使升从一品,扩大机构,于院使之下另设同知、副使、参议、佥院等各二人,僧俗并用。遇地方有事,设行宣院(宣政分院)驻当地镇抚,重大军政事务则由宣政院与枢密院议处。[元史卷八十七百官志、新元史卷五十八百官史、元史の宣政院(野上俊静,羽田博士还历纪念东洋史论丛)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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